哦,天哪,食物像垃圾似的填补我空虚的胃,日复一日。看样子,我是只有吃食堂饭的命,幸亏饭菜并不差,可是完全大众化,赶着规律。这狗屎的食堂,哪天等我绝食,用土炮轰了它。
命苦啊,早上起来时,又懒怠吃早餐,开水灌了一个上午,肚子早叫得天价响。等不到十一点三十,就冲到食堂。我是个吃粗食的人。食堂里的人,都是。他们一个个面色蜡黄,泛着阴天里青石巷里的味道。
我讨厌这种生活,袅袅也是。她会为了每个月改善一下伙食而费尽心思。她并没有积蓄,可是为了我,有时会不顾一切。只是更多时间,我得呆在公司。我是一名保安,五年前高考落榜就与苦日子沾上了边。正像你所知道的,我是一名普通的保安。而袅袅是我一年前熟悉的女友。她爱我,就像离不开吃饭拉屎一样。
我们就这样彼此依存。我需要她,理由也许更简单:不至于哪天饿昏在街头。这样想时,我会看到别墅和轿车,可是这一切,似乎在天上飞的鸟一样。袅袅会笑我。
我二十八岁时熟悉她,现在我二十九岁了,我老了。我熟悉她时没钱,现在仍然没钱,生活像个无底洞,日复一日,我生活在一片死水中,无风无浪,掀不起一丝丝微澜。
袅袅在一家校办企业当装订工,她是安徽人,一个人闯到这座大城市,像不小心踏进深渊的蝌蚪。她并不漂亮,却性格开朗,时常爱看城市人的生活方式,然后作一些小小的摹仿。
我们商量先不结婚,也不要孩子。除非生活有了起色,丰富不堪时,这些理想也许会变成现实。
袅袅在周末的下午给我炖木耳汤。在晚饭后的阳台上,我们看彼此脸上的余辉,笑不出来。唯一的浪漫,是泡两杯速溶咖啡,喝完就懂得在床上尽情流汗,最后一刻,谁也动弹不了,快睡着时,脑袋被灌了铅水一样。
喝咖啡是一种奢侈,可是它刺激胃部时,让我强烈地觉到生存的滋味。我好多次都胃痛,但坚持着这样的奢侈,它们是袅袅用切身体验挤出来的一丝欢欣。
喝牛奶呢,呵呵,是流汗以后用来解渴,也用来洗胃的。很舒适,然后不带一点歉意地睡去,乳白色的翅膀织成的天堂,好几次都梦到雪白的小孩的屁股了。
尽管只有些微的享受,我仍十分满足。袅袅就像一个蹩脚的演员,制造那些平庸的浪漫。可是我,始终无法冲破身上那层雾纱。我记得我九八年进入省变电公司当保安,受过无数次嘉奖,可是为什么,我仍然是一名小小的保安。那些工资,仅仅用来填补牙缝,除了生活必要开支和添置家具、电器外,还得支付每月的房租。我眼睁睁从镜子里见到皱纹铺满了我的额头。
没有周末,轮流班,夜班时陪伴的,仍是报纸与杂志。煲电话粥,也是和几个朋友谈体育彩票的事。当然,要躲着那些神出鬼没的领导。我有时被叫唤得像条狗。这位让你搬一下东西,那位又拿来东西让你照看一下。李科长说过:保安是什么?就是看家狗。公司养着你,你就得为公司出力,把好这道关。其实,我一直在努力当一条优质的看家狗。不过这只看家狗会吸烟,当然抽廉价的。他知道拿低劣伪装生活的低劣,但更不幸的是,他比看家狗更懂得生活的方程式。那是道难解的数学题。
然后,我因为懂得太多解方程式的方法,所以犯一些愚蠢的笑话。那天游局长交给我五百元钱,让我去买一副耳塞,说要送人。我匆忙之下,买了副几十块钱的电脑耳塞,因为砍了好多价,自己都兴奋地期待起来,以为会赢得局长的称赞。可是结果,局长拉长了脸。他说:这是几块钱的?省政协的人来,我要送他一副好些的耳塞,你给我买了什么来?这是电脑上用的,我要的是手机耳塞!
还有一次,和科长们一起聚餐。饭后,我主动把桌上的残羹剩肴用塑料袋装起来,塞到李科长手里,我说:您家里还有条大狼狗,这些够它吃两天了。李科长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那种尴尬场面,我永远也无法忘记。
袅袅会抽中午时间打电话给我,问晚上吃什么,或者夜宵吃什么。她说去逛超市,所以又会附带一点城市人的观点。有几次,我烦她,几乎懒得和她说,说这样的生活不值得我们去争取。
然后,就这样坚持的生活了好长时间,直至咖啡把我的胃彻底烧坏了。我时常隐约觉得胃痛,一阵阵,然后有恶心的胃液渗到喉咙里。实在无法反抗时,我就跑到厕所漱口。可是,为什么,我终于有一天,看到镜子里苍白的自己了,嘴角有一丝血迹。红色的花儿开在雪白的磁盆中,然后被水一点点带走。带走。去了医院后,惧怕就变成了阳光下的罪恶。
现在,我二十九岁了,现在,我有一点点存款,而且努力去改变生活,现在,我觉得自己还年青,而且打算明年冬天和袅袅结婚。袅袅知道我挨不过今年,一定会伤心死的。可是现在,我为什么要死呢?
这是上天的安排吗?还是嘲弄无辜的人儿?
我只是一条看家犬,但连这个,上苍都不放过。他让我得了胃癌。
我不能死,可是必须去死。
袅袅还是让我继续喝咖啡,两块钱一包的那种,还有牛奶。喝过咖啡后,我们就浑身冒汗地躺在床上。牛奶是午夜过后用来催眠。我们的生活就一直用这点奢靡来开拓着未来的理想。但是,我要怎样做,才能挽住这点幸福呢?
我决定吃撑它,这可恶的胃,让人家以为我是意外事故而亡。这样的话,我不必麻烦袅袅。但是我没法去饭宴上实现醉酒而亡的终极梦想,也不能在工作时间忽然走路摔死。我决定制造假象。
制造一个深夜,我为维护公司财产与歹徒殊死博斗,不幸牺牲的假象。
这样,便有接踵而来的荣誉与慰问金,至少可以让袅袅过好下半辈子。
那天夜晚之前,我第一次请袅袅上了一家高档的西餐厅享用正宗的咖啡。她仰起脸,看我时的神态,以为自己是一名贵妇人。真是可笑又可怜。我的胃一阵紧缩。幸亏灯光暗,我无须用手去擦眼睛。
那天夜晚,等一切都平静下来,我开始制造假象。首先破坏监视器,用一把废旧的斧头,猛力砸,假设歹徒是一个膂力过人的壮汉。"他"把我引到楼上,"他"用钳子和锤子撬开了保险门,并取走了里面将近伍佰元的美金(那些钱,我后来把它冲进卫生间下水道,我犹豫了很久),取走钱时,刚巧碰到闻讯而来的我,我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他按住,也许他一脚踹,我摔到楼下,然后他就用匕首来戳我。这时应该往墙上和地上洒血。可是我必须要在死之前,将匕首扔掉,以防警察调查出来。这就不能在室内,鲜血应该从楼梯洒到阳台上。然后就制造歹徒攀墙逃走的痕迹。对于我来说,这个夜非凡漫长长得我浑身发抖。胃像是冻住了,凝止了血液。我实在不想死,可是为什么要这样?也许是梦吧,我死了,梦就醒了。
把与歹徒格斗的场景分为三部分:办公室内——桌椅翻倒,一盆绿化打坏在地上;楼梯上——鲜血和脚印。用猪血洒一些,然后穿一双地摊上买的胶鞋,沾点儿泥,故意留下印迹;阳台上——攀爬的迹象,印几个脚印和血迹。
这些,不禁让我有些自得,原来我一直有创造思维。在我生命的颠峰,我终于发挥出来。我得流血而亡,不能一刀致死。否则没机会将匕首扔到西面那个公寓楼的顶端。
这一切都布置完时,我把手电打坏在地上,我置身于黑暗的阳台上。我又奋力朝西面扔掉匕首和胶鞋。不巧的是,惊起了几只熟睡的鸽子。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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