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江龙湖镇某小学读书的11岁男孩小强(化名)在上学路上突遭22岁男子施某挟持,施某将他带到附近一个废弃屋子内进行猥亵。8月8日,施某被晋江市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而他交代自己的猥亵动机是因为在8岁那年,他自己也被一个初中生用同样手法玩弄过,后来心里就很不平衡,总想找人报复发泄。
快到校门时男孩遭挟持
今年4月23日上午,晋江龙湖镇某小学老师周某发现班上的学生小强整个上午都没来上课。当天下午,小强来到班里上课时,周某问他为什么上午没来,而小强随后的回答让他大吃一惊。
小强告诉老师周某说,当日上午7点多他从家里来学校时,走到离校门口100多米远的地方,有个青年男子朝他走来,当时小强身后还有另外一个青年男子。
这时,走在他后面的男子用闽南话对走在对面的那人说了句什么,走在对面的人就冲到他面前,问他为什么骂人。
小强连忙说自己没有骂他,可能是走在后面的人骂的,但他就是不信。这时,走在小强后面的人拔腿就跑,男子就用手掐住小强的脖子,说不跟他走就死定了。
然后,小强就被他掐着脖子走了500多米远,来到一块菜地旁用空心砖临时搭盖的房子里,房内摆着一张木床。
进了房子后,该男子就叫小强躺在床上,然后将小强身上的衣服脱光,小强不敢反抗。随后,该男子开始对小强进行猥亵。随后,该男子睡过去了。
这时已经临近中午,小强发现对方睡着后,就轻轻推开他,从床上下来,拿着书包逃离现场。
老师周某听小强介绍完情况后,觉得事态严重,立即向龙湖派出所报了案。
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学校,带小强到事发现场,途经一个土地公庙时正好碰到猥亵小强的男子施某,民警当场将他抓获。
男子庭审时请求帮他办张身份证
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施某交代,他小时候被人拐卖到晋江,但养父经常把他锁在家里。后来他偷了一个亲戚的3000元钱后,家里人就没再理过他。他平时生活没有来源,有时就靠捡破烂为生,但赚的钱不够吃,就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
施某说,在8岁那年,他被一个初中生猥亵过,后来一直觉得心里很不平衡,总想找个人来报复。4月23日,他和朋友小庄商量要去抓个小学生来猥亵。
当天上午,他们来到龙湖镇一个小学校门附近等候,看到小强撑着一把雨伞过来后,两人就设了个套,由施某过去将小强挟持到一个废弃的屋子里进行猥亵。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施某称自己是因为童年时被人玩弄过一直怀恨在心,才会干下这件错事。由于他是被拐卖来的,没有户口,到工厂去打工也都没人要。因此,他希望等自己刑满释放后,公安机关能帮他办理身份证,让他以后能到工厂打工,有自己的生活来源,他将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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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男子曾被猥亵 今为报复猥亵11岁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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